元旦、春节和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和保证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有关文件精神,营造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院纪委于近日下发工作提示,提出了廉洁过节有关要求。
一是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通知》精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及时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部门) 要履行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提前打好招呼、作好提醒、开展监督,确保廉洁节俭过好元旦春节。
二是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旅游、相互走访送礼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违规发放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或搞封建迷信活动;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其他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是要求践行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培养良好节约习惯。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彩虹文化”廉洁育人的内涵要求,利用基于互联网建立的有关师生联系交流群,加强宣传教育。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树立“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缕半丝恒念物力维艰”意识,带头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倡导树立文明新风,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化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期间,院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并和市纪委市监委有关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联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从严查处元旦春节期间有关违纪违规问题。